(二)保障物质装备
进一步落实科技强院方针,强化对物质装备的建设,抓好技术、经费、设备三大保障。一是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执行指挥系统建设并高效运行,为执行指挥中心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设备。二是加强执行队伍装备建设。为执行局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通讯系统,逐步完成“给每位从事执行实施工作的人员配备单兵执法仪以及其他必要的物质装备”的目标。
(三)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
以专题会议、专项简报等形式,每月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不少于一次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举措、主要成果及时通过信息向上级法院反馈。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及时报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为“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提供决策和指导。
(四)加大宣传力度
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通过答记者问、开辟“攻克执行难”专栏、组织专题报告等方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对“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宣传中注重引导群众对“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认知,告知当事人胜诉后执行风险存在的可能,以及当事人应当自己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认识,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不断宣传执行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扩大执行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提高执行威慑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