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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法院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力维护胜诉权益

作者:杜云发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1/14 【字体:

  綦江法院完善工作机制, 落实执行举措,积极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今年1-9月,共执结案件3715件,结案标的额3.64亿元,实际执行率63.18%,比去年同期增长11.06个百分点。

  一是构建执行联动格局。主动向区委、人大专题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区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整合全区力量,建立公安、税务、工商、房管等30多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将各部门协助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强化督导考核工作力度。区综治办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协助执行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和追责。与财产保险公司签署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申请人缴纳一定的保费,举报人提供找到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赏金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二是强化执行威慑效力。强化执行强制措施的运用,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加大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措施的适用力度,在购买机票、旅游度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监督和惩戒。对逃避、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坚决采取罚款、搜查、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对性质恶劣、符合立案侦查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责。2016年以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50人,限制高消费2476人次,限制出入境741人次,公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04人次,实施搜查88人次,拘留89人次。

  三是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查控功能,适时采取网络远程冻结、划拨等措施,查控被执行人在全国的金融机构存款、全市的土地房屋等财产。今年以来查询财产信息2132件次,拘传被执行人896人次。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专用信息化设施,配备执法记录仪、单兵装备。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网络查控、远程指挥重大执行行动、处置公安临控信息、办理网络委托事项、处理终本案件定期财产查询反馈信息。今年以来,指挥中心接收公安临控反馈信息200余条,接受其他法院委托执行事项23件,向其他法院发出执行事务委托3件,办理上级法院督办事项35件,核查案件终本后定期反馈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案件1000余件。

  四是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在綦江日报发布“致被执行人的公开信”,责令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本院门户网站、重庆法院网、“微綦江”等媒体发表执行信息46条,引导公众了解、尊重、支持执行工作。在綦江日报制作9期专栏,介绍执行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对待“执行不能”。与区电视台合作,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主题,制作公益广告和形象宣传片。开展“执行工作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在辖区所有30个街镇悬挂执行宣传标语,到永新、万东等6个主要街镇开展执行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5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引导群众区别“执行难”与“执行不能”,建立防范执行风险的意识。

  五是整治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流程节点管控,精细管理执行启动、财产调查、财产处置、结案管理各环节办案期限,防止拖案、压案、延案行为发生。规范终本案件管理,严格终本案件的财产调查标准,必须采取搜查、拘留、限制高消费或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措施才能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规范司法拍卖工作,安排2名专职网拍管理员,组织当事人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线下服务机构辅助拍卖工作,发布网络司法拍卖公告62件次,经拍卖确认成交10件次,成交金额873.52万元。严格落实执行工作监察制度,采取廉政监察员列席合议庭评议、查阅案卷、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加大对重点案件、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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