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在办理申请执行人王守明、霍支玉与被执行人王良彩赡养费纠纷二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刘利莉及时将钱款执行到位并送到二位老人手中,老人家感动至极,感叹“刘法官比亲生子女还好”。
王守明、霍支玉均是70多岁的老人,膝下有四个子女,因年老体弱、子女不管不顾,两位老人于
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期间,被执行人王良彩仍旧未主动支付二申请人的赡养费,二申请执行人向綦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该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王良彩存款2300元。随后又去往綦江区石角镇将案款交付二位老人手中,交谈中了解到二位老人居住在石角镇官顶村山上,路途遥远、山高路滑加之王守明年老体弱且右脚残疾,二人行走回家需要6个多小时,十分艰辛。承办法官十分动容,决定遂驱车1个多小时前往官顶村,将二位老人送回家。途中老人霍支玉不断感慨:感谢政府、感谢法院的帮扶,承办法官不断与二位老人交心,并承诺以后执行到相关案款后直接将钱交到老人家中,避免老人来回奔波。送到家中过后,老人紧握刘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意松开,希望刘法官能够到家中坐坐,口中一直念叨“刘法官比亲生子女还好”。